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强奸罪

强奸罪

强奸罪

强奸罪的法律规定
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
第二百三十六条 【强奸罪】

以暴力、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

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,以强奸论,从重处罚。

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,有下列情形之一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:

( 一) 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;

( 二) 强奸妇女、奸淫幼女多人的;

( 三) 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;

( 四) 二人以上轮奸的;

( 五) 致使被害人重伤、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。


第二百四十一条第二款 【强奸拐卖的妇女】

收买被拐卖的妇女,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
第二百五十九条第二款 【奸淫军人妻子】

利用职权、从属关系,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,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
第三百条第三款 【利用迷信奸淫妇女】

组织和利用会道门、邪教组织或者利用迷信奸淫妇女、诈骗财物的,分别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、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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